非法收受6794万余元 李勇被判十四年(附简历)
2025-08-06
2025年8月5日(农历2025年闰6月12日),非法收受财物6794万余元,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非法收受财物6794万余元,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5日,【一审开庭】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8月5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中国海油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8月5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2025年2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法逮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27下午15: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勇决定逮捕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11下午15:30讯:中国海油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3-15傍晚17:00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审查调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李勇个人资料简历:
李勇,男,汉族,1963年8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
李勇履历:
学习经历
1984年,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获得钻井工程学士学位。
1989年和2001年,分别获得意大利马太依商学院石油经济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先后在中国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生产作业部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3年至1999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测试处处长;
1999年至2003年,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
2003年04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09年04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0年09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
2012年07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党委书记;
2016年0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天津分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年03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04月至2020年09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年09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3年12月,退休。
(综合自百度百科)
非法收受财物6794万余元,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5日,【一审开庭】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8月5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中国海油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8月5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2025年2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法逮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27下午15: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勇决定逮捕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9-11下午15:30讯:中国海油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3-15傍晚17:00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审查调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李勇个人资料简历:
李勇,男,汉族,1963年8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
李勇履历:
学习经历
1984年,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获得钻井工程学士学位。
1989年和2001年,分别获得意大利马太依商学院石油经济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先后在中国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生产作业部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3年至1999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测试处处长;
1999年至2003年,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
2003年04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09年04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0年09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
2012年07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党委书记;
2016年0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天津分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年03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04月至2020年09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年09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3年12月,退休。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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