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荷兰人殖民统治下的台湾
若不是明郑成功从荷兰手中夺回台湾,现今的世界格局又不知道是什么样了,在那段时期,荷兰对台湾高山族原住民实行了残酷的统治,全凭借着当时最先进的航海技术。
现代人说到荷兰这个国家,首先想到的,一般都是他的足球。熟悉足球的朋友都知道,荷兰足球全攻全守的足球战术,水银泻地的进攻。让世界上所有的后卫线都感到头疼。而放到十七世纪的地球上,说到荷兰,当时的欧洲人首先想到的,却是他的海军。论水银泻地,全攻全守,荷兰海军带给对手的记忆,不止是头疼,更是死亡的恐惧。在那个时代,他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绰号:海上马车夫。
所谓“海上马车夫”,字面意思,就是把开船开的和驾车一样轻松的,放在荷兰身上,就是全世界的海洋上,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打谁就打谁。而看他的实力,“海上马车夫”的绰号绝非浪得虚名:十七世纪的荷兰,拥有各种船只一万五千艘,水手八万多人,他的船只数量和水手总数都超过了欧洲其他国家的总和,其中战舰的总吨位,超过当时欧洲强国英国一倍多,他的商船吨位,更占当时欧洲商船总吨位总和的四分之三。
而且荷兰海军不止有数量,更有质量,在海军战斗力和军事技术上,荷兰人更极其强大。荷兰人作战所使用的巨型战舰,当时中国人称为“夹板船”,它的船体下部为双层,航行稳定,抗沉性能好。体积更是巨大,当时已经有了排水量1000吨以上的战舰,火力同样强,后来被中国称为“夹板铁船”的荷兰战舰,载炮数量多近百门,在明朝崇祯九年(公元1637年)后,荷兰人更拥有了制造排水量1500吨,载炮数超过百门的超巨型战舰的能力。在决定海战杀伤力的火炮技术上,荷兰人更走在了当时世界的前头,他们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出爆破炮弹的国家,即明末军事资料中常说的“开花弹”。这种火炮解决了中世纪火炮的最大难题---炸膛问题,可以延长火炮的轰击时间,同时其炮弹在爆炸后可以炸成弹片,提高爆炸杀伤力。明朝在与努尔哈赤争夺辽东的宁远会战中,正是以这种火炮(葡萄牙在与荷兰的作战中缴获,由明朝辗转购买)击伤努尔哈赤,扭转了当时的辽东战局。在作战素质上,荷兰人更是当时欧洲顶级,荷兰水手的吃苦耐劳,坚韧勇敢,在整个航海时代都是欧洲闻名,甚至一直被当做欧洲水手精神的标尺。按照后来曾在英荷战争中与荷兰人交手的英国将领的话说:“他们就是海洋上的蒙古人”。就像生长在马背上的蒙古骑兵,曾经在陆地上战无不胜一样,十七世纪的荷兰海军,也曾拥有相同的辉煌。
凭着这样强大的实力,在那场西方殖民运动中,荷兰人虽然起步晚,进度却极快。一路占领了东南亚等殖民地。到十七世纪的时候,已经兵临中国东南沿海。为了在中国沿海夺取一块殖民地,荷兰海军也多次不惜血本,与明朝水师大打出手。特别是爆发于1624年的澎湖争夺战,明王朝动用大小战船数千艘,兵员上万,尽管最终惨胜,却还是只能任由荷兰五百残兵突围离去。也正是这场战争,造成了一个意外的后果:丢失台湾。
澎湖血战结束后,败逃的荷兰舰队,在船长宋克的带领下,并未跑回老窝巴达维亚,相反掉转船头,在台湾西南部的一鲲身地区登陆。然后通过软硬兼施的手段,先后修筑起赤坎城和热兰遮城俩个堡垒。借着晚明动乱四起,明王朝鞭长莫及的空隙,捡到了台湾岛这个大便宜,从而开始了他们对台湾三十八年的殖民统治。
按照史书的记录,刚刚登上台湾岛的荷兰人,表现是非常友好的。和当地屯垦的汉人以及高山族同胞,也一度友好相处。就连俩个堡垒的建筑用地,也是老老实实花钱买。但荷兰人占这块地,当然不是为了发展友谊,相反却是为了发财。以荷兰最后一任驻台湾总督揆一的话说:台湾真是一头好奶牛。
既然是“奶牛”,当然就要拼命挤奶。作为欧洲文艺复兴后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殖民掠夺这件事上,荷兰人也很有水平。做法比起西班牙和葡萄牙,都要狡诈得多。
1血腥屠戮高山族
按照西方学者杜丁里斯的说法:“荷兰人屡次要求与这个临近种族(台湾百姓)和睦相处,并为他防卫一切敌人而使他能安乐的生活。”
表面看来,这句话有一部分不是胡扯,荷兰人统治台湾,确实有很多“和谐”的时候,对高山族的部落,很贯彻西方人今天还说的“民族自决原则”。尊重各高山族部落的长老选举,给予部落自治权,还亲切关怀各部落长老的生产生活,经常亲切的嘘寒问暖,每年到赠送各种慰问品。还很关心台湾儿童的生活状况,尤其是教育问题,很懂“再穷不能穷教育。”首创性的在台湾各地设立学校,等到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整个台湾岛上的荷兰学校竟有五十多座。而且在台湾岛上普遍推行“义务教育”,家家户户的台湾小孩,不但上学免费,学习好的孩子,政府还赠送衣服等礼品奖励。更狠抓治安工作,什么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海盗,倭寇,谁来了就揍谁,很仗义。医疗工作也搞的好,各地广建医院,还派医生深入到田间地头甚至深山老林,为看病不方便的百姓排忧解难,施药诊治。类似的记录,不但广泛现于欧洲的各类史料。甚至在今天港澳台的各类资料中也有记录。
但如果透过表面看真相,也就不难发现,所谓“和睦相处”“防卫敌人”“快乐生活”,全是胡扯。
最直接的证据,便是荷兰人对台湾岛原住民的血腥杀戮。
在经过了早期的苦心经营后,从崇祯二年(1629年)起,荷兰人便撕破了脸面,开始了对台湾岛上各原住民部落的武力征服:这年荷兰人入侵麻豆社,反而遭到麻豆社的痛打,死伤五十多人。事发后荷兰人很恼火,但麻豆社是个大社,以荷兰人当时在台的兵力很难一下征服,荷兰人于是“杀鸡给猴看”,没去找麻豆社算账,反而大举进攻和麻豆社相邻的家遛弯,将这个相对弱小的部落的房子全部烧毁。在欺软怕硬的荷兰人眼里,麻豆社也好,家遛弯也罢,都是“土番”,杀谁都一样。
随着荷兰人殖民扩张的加剧,在台湾岛的荷兰兵人数,也直线上涨。到了到了明朝崇祯九年(1635年),荷兰人在台湾的兵力增加到了四百七十五人,人多了,荷兰人也胆大了,之后,就是长达八年的对台湾岛高山族同胞的血腥征服。先是当年被荷兰人“杀鸡儆猴”的麻豆社,被荷兰人强行烧掉了所有的房屋,大肆杀戮,外加荷兰人带来了当时欧洲流行的天花病,导致当地瘟疫横行,三千多麻豆社居民,仅死于瘟疫的就有三百多人,这还是来自荷兰人的统计,显然是缩了水的。在荷兰人的重压之下,麻豆社被迫同荷兰人签订契约,宣誓效忠。
比起另一个高山族部落----小琉球岛的遭遇,麻豆社的同胞还算是幸福的。崇祯十年春(1636年),荷兰人对小琉球群岛发动了大规模进攻,为了继续“杀鸡给猴看”,他们居然在当地搞起了种族屠杀。1200名小琉球群岛居民,死于战火和屠杀的有四百多人,另有一百多青壮年被荷兰人选拔出来,分批卖到东南亚做奴隶。部落的所有女人,则分配给士兵做“礼物”。整个小琉球岛几乎灭族。此举之酷烈,甚至惊动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总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会经过投票发表声名,认定这种做法“不是很妥当”。
当然,所谓“不是很妥当”,也就是随便说说,“不妥当”的事,该做还是做。比如荷兰人之所以对一些部落并不赶尽杀绝,而是和他们签订契约,建立统治,其中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方便可以强征他们的兵马,再去征服别的部落,既省力气,还能挑动各部落间的仇恨,可谓一举多得。从崇祯九年(1635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荷兰人用烧毁部落粮食房屋,强迫签订契约等方法,陆续征服了台南各主要高山族部落。在荷兰人的《热兰遮城日志》里,只要涉及到高山族部落,满篇都是“不妥当”的事,比如在记录荷兰人对虎尾龚社的征服时,荷兰人用细致的笔墨,描绘了他们三次扫荡虎尾龚社村落的全过程,每次都是很缺德的在秋收之后动手,将该村落过冬的粮食,房屋全部烧毁,从明朝崇祯九年(1635年)至明朝崇祯十五年(1641年)连续干了三回,要的就是让这些村民在入冬时节吃不上饭,也没地方住。荷兰人在《热兰遮日志》里详细的记录了这些躲避杀戮的高山族同胞,在回村后面对惨景,集体失声痛哭的景象,然而很得意洋洋的说“他们终于明白拒绝文明开化的后果。”欧洲殖民主义者的冷血心肠,在字里行间若隐若现。
2民主大会最忽悠
到明朝崇祯十六年(1642年),荷兰人赶走盘踞基隆的西班牙人,从此独霸整个台湾后,经过八年的征服,这时期荷兰人控制的高山族部落,已经有了219个,61696人,部落多了,管理起来却也麻烦多。为了方便管理,荷兰人又别出心裁,搞出了“地方集会”制度,这是崇祯十七年(1644年)担任台湾总督的卡隆提出来的。主要内容是每年在台湾的重镇赤坎城,举行由各部落头领参加的“地方集会”,分别是三月份举办的北方集会和四月举办的南方集会。会议的主题也只有一个——忽悠!忽悠高山族同胞们做顺民。
为了把忽悠进行到底,每次开会,荷兰人都煞费苦心,届时荷兰驻台湾的所有高级长官都要参加,总督还要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很高规格。更会不辞辛苦,到高山族村落里深入群众,拉着老幼妇孺的手嘘寒问暖。很亲民。另外到会的各部落首领,还将得到由荷兰驻台湾总督亲自颁发的银冠权杖,确认其部落首领地位,很隆重。
这么煞费苦心的会,自然不会只务虚,荷兰人也有务实的,每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催缴税款,宣传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谁家欠了税的,要一一通报批评,外带恐吓威胁,说点再不交税就把你咋样之类的话。顺便也要显摆一下,会议期间士兵荷枪实弹环列,领导视察的时候威风凛凛的跟在后面,以展示荷兰帝国的强大。最后总结会议中心思想,大体都是荷兰至高无上,效忠荷兰光荣啥的,每年也都不带重样的。
饶是荷兰人煞费苦心如此,可日久天长,该“忽悠大会”的尴尬事始终不断,比如有一次举行的基隆地区的大会,会议还没开,负责传达领导精神的翻译官就让人宰了,语言不通可是麻烦事,可荷兰人真能凑合,领导照常讲话,观众照常听,两边闹了个云山雾罩。更有好几次召开的南方集会,会议开了没一半,就有高山族同胞试图暗杀荷兰长官,虽说最后未遂被逮,但煞费心机的大会也给搅了。最早的时候,台湾总督去开会,还都是穿便装,带两个卫兵在身边,到后来,都要穿厚厚的铁甲,身边站一排卫兵。最让荷兰人尴尬的是,第一届地方集会的时候,到会的部落有二百多家,覆盖高山族人口高达六万,仅仅是十年后的清朝顺治十一年(1654年),荷兰人控制下的高山族部落就锐减到了一百六十家,人口四万人。“锐减”的原因,一是常年的反抗,造成许多地处偏僻的部落逐渐脱离了荷兰人控制,二却是荷兰人对高山族同胞一次次残暴的大屠杀。煞费苦心的“忽悠大会”背后,是荷兰人残暴的殖民统治。
3经济压榨很贪婪
对高山族人,荷兰人“翻脸”比较快,而对台湾岛上屯垦的汉族人,荷兰人“翻脸”的速度却比较慢,毕竟荷兰人欺软怕硬,汉人更不像高山族原住民那样好欺负,荷兰人修筑的赤坎,热兰遮等城池,也都有专门供中国人居住的华人区。经济关系一直密切。
按照荷兰殖民者当时的统计,当时平均每年往返于两岸之间的船只,多达一千多艘,在两岸之间往返的汉族移民,总数也超过万人。在当时的沿海老百姓看来,去台湾垦荒,就跟农民进县城打工一样,分分钟的事情。到了明朝灭亡的崇祯十七年(1644年)后,无休止的战火,更让大量沿海百姓抛家舍业,远奔台湾,在明清之交的清朝顺治五年(1648年),当时荷兰台湾总督欧沃德估算,台湾垦荒汉人的总数已经超过了两万,两岸汉族百姓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脉,在这时期开始成形。
大量沿海汉民的进入,对台湾岛的经济结构,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早在明朝崇祯六年(1633年)的时候,内地来台的垦荒汉人,就把甘蔗带到了台湾,这个后来成为台湾支柱产业的农作物,从此开始在宝岛生根。更重要的影响就是牛耕的推广,到了明朝崇祯十三年(1640年)的时候,整个台湾岛的耕牛总数已经超过了一千头,大部分都是垦荒百姓用船从内地运来。晚明时期的台湾农业,以水稻和蔗糖为主,辅以烟草,大麻,生姜,棉花等经济作物。耕地的总田亩数也滚雪球般上升,到了郑成功收复台湾前夜的1660年,台湾的耕地总量,已经超过了一万三千公顷。昔日的蛮荒不毛之地,而今已是良田万倾,欣欣向荣的世界。
但是这个世界在荷兰人眼中,却是一块流着油的肥肉。
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荷兰人首先颁布法令,向岛上的汉人征收十分之一的酒税,崇祯三年(1630年)又出台了人头税,这是荷兰人控制台湾岛汉人的主要手段,最早的税赋并不高,但是按照规定,岛上的汉人,每三个月要到热兰遮城领取税单,登记户口,台湾岛的移民百姓,渐渐被纳入荷兰人的控制之下。
荷兰人对汉人压榨的变本加厉,是从崇祯八年(1635年)大规模征服高山族部落的战争开始的。随着大批高山族部落被荷兰人征服,岛上屯垦的汉人,其实也等于是被荷兰人包围了。因为高山族部落大多在山区,而汉人屯垦区却多在平原,外加荷兰人不断修筑碉堡工事,本来就失去靠山的岛上屯垦汉人,也就越发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身为“刀俎”,在宰割汉人方面,荷兰人当然是不会客气的,从崇祯八年(1635年)开始,各种针对汉人的法令就不断出台,就以最简单的走路来说,汉人经过高山族的村落,山川,都要向荷兰当局缴纳“过路费”,崇祯八年(1635年)四月,荷兰人规定,汉人不能私售鹿皮,只能卖给荷兰当局,两年后又规定,汉人在热兰遮,赤坎等地区买房卖房,都要缴纳十分之一的税款。崇祯十二年(1639年)开始,汉人买盐要交税,种植甘蔗不许私自出售,只能以低价卖给荷兰当局,以方便荷兰人制作白糖牟取暴利。崇祯十七年(1644年)开始,汉人购买糖,蜡烛,烟草,鱼,甚至过年杀猪,冬天取暖,都要按照货物交税。按照荷兰当局的人口统计,从崇祯十二年(1639年)到清朝顺治十一年(1650年),台湾本岛的汉族人口大约增长了百分之八十七,但是缴纳的赋税,却增长了十五点八倍,可谓竭泽而渔。当时一位东印度公司高级职员的话说:“我们简直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从中国人手里拿到钱。”
“宰”的如此狠,汉人的社会地位自然低,荷兰当局于崇祯五年(1633年)出台禁令,禁止台湾岛汉人拥有武器,违者轻者坐牢,重者甚至要枪毙,荷兰驻军有敢擅自卖武器给汉人者,也一律处以死刑。甚至连外地的汉人乘船至台,登岛后第一件事也是交出武器。而荷兰人在台湾做的另一件恶劣的事,就是挑拨恶化台湾岛上汉族与高山族原住民之间的关系。
以荷兰人针对高山族部落办的“忽悠大会”来说,每次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诋毁丑化汉人,每次集会上,荷兰的地方长官只要说到汉人,往往在高山族酋长面前宣传汉人是“卑鄙,懒惰,下流无耻的强盗”。长期的“丑化教育”,也加剧了高山族与汉族之间的隔阂。除了严加防范外,荷兰人更推出“种族隔离制度”,从崇祯十三年(1640年)起规定,汉人不许在高山族的聚居区建房子,更不许未经许可,擅自和高山族住民接触和贸易。他们甚至在高山族村落中悬赏,凡是抓住擅自进入高山族村落的汉人,每抓住一个,可以获得五里尔(荷兰货币)的赏钱。在荷兰人建造的热兰遮,赤坎两城,更出台了“宵禁令”,晚上九点钟以后,汉人在城里没打灯笼,就不许穿过六个房屋以上的距离,违者罚款,如果是一群汉人走路,则只允许提一个灯笼,违者也罚款,而如果一个汉人提着灯笼走路,不小心走到了热兰遮城尽头的房子边,还是要罚款。如上种种,直把汉人变成二等公民。
4奴化教育最缺德
随着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中央政府的灭亡。荷兰人的另一个算盘,也逐渐运转起来:趁中国改朝换代的机会,把台湾岛变成合法的荷兰领土。
在这一点上,荷兰人的看法,绝不是痴人说梦。自古以来,要合法占有一个国家的领土,最好的机会就是趁他内乱甚至改朝换代,这就好比是一户人家兄弟打架,做邻居的假装过来看热闹,却趁机顺便摸点东西走。所以在1644年以后,荷兰人开始逐步推行强化统治的政策,除了征税,挑拨汉人和高山族内斗外,他们的另一个重要政策,就是“去中国化”。
所谓的“去中国化”,就是在整个台湾岛上,传播以欧洲基督教文化为核心的荷兰文明,包括荷兰的语言,文字,宗教思想,动用一切手段,强迫台湾岛上的各族同胞接受荷兰奴化教育,经过几代洗脑,让他们从心里认定自己是荷兰人,完完全全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同后来日本人在台湾做过的事情一样,荷兰人做的更早,也做的相当彻底。
荷兰人最早的奴化教育,就是宗教思想的传播,这一点,从他们登陆台湾的早期就开始了,早在明朝崇祯三年(1630年),荷兰传教士康迪钮斯就曾致信东印度公司总部,要求东印度公司用立法的形式,规定台湾当地高山族部落必须信奉基督教。但是荷兰人担心此举会招来各族的反抗,因此暂未成行,此后多年,荷兰人大肆征服高山族部落的过程中,每次战役,都有随军的传教士参加,这些传教士通常都是“一专多能”的,打仗之前,主要做特务,混入各族部落中刺探情报,打仗的时候,主要做医生,给受伤的荷兰兵治病,打完仗以后,又摇身一变成了传教士,兼职做老师,主要工作就是诱导高山族部落信教,并且在当地讲课。从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后,荷兰人开始用立法的形式,强迫当地高山族同胞信教,比如他们规定,每个部落定期都要有传教士去上课,不来听课的,就要受到一张鹿皮的罚款,但是以当时高山族同胞的生活条件,一张鹿皮可以算是天文数字了,根本不力缴纳,所以表面上自愿的信教,也就变成必须信教了。
为了能让基督教起到奴化作用,荷兰人甚至很“大逆不道”,擅自曲解修改基督教教义,基督教里关于和平平等的东东,这些传教士们能不讲就不讲,反而加上了许多“惩罚异教徒”之类的莫须有内容,以收忽悠之效,比如每当荷兰人要征讨其他高山族部落的时候,传教士们总打着上帝的名义,在其他部落广招教友,用其他部落的力量,来替荷兰人打高山族同胞,制造的结果,就是高山族各部仇杀内斗不断,荷兰人不费吹灰之力,即巩固了他们的统治。
随着荷兰人控制区域的扩大,人口的不断增多,先前简单的派传教士传教,显然是不够用了,荷兰人又开始规模化经营,主要的方式,就是办学校。
荷兰在台湾岛上的第一座学校,是由传教士祐纽斯在新港设立,建于明朝崇祯七年五月(1635 年),而这里正是荷兰人最早征服的地方,之后随着荷兰人扩张范围的扩大,他们每征服一处,都会在当地设立学校,至明朝崇祯十一年(1638年)的时候,已经陆续在麻豆社,北港等地,开设了大小十一所学校,而且他们的教育成果也很显著,明朝崇祯十五年(1643年)的时候,在台湾的荷兰学校,学生的总数只有三百多人,仅仅过了七年,人数就增加到了1200多人,之所以这么显著,主要还是荷兰人的强迫政策,比如对高山族部落,他们规定凡是七岁以下儿童,必须要入学接受教育,凡是拒绝接受教育的,就要遭到罚款甚至劳役,尤危险的是,正是从崇祯十一年(1638年)开始,荷兰人陆续在台湾岛上推广荷兰语,凡是七岁以下的儿童,都必须从小学习荷兰语。按照另一个传教士范德烈的记录,当时的荷兰人,在台湾岛上的奴化教育已经取得了成果,在1659年的台湾新港地区,已经有许多人,特别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每天穿荷兰衣服,甚至取了荷兰名字。也同样是1659年,荷兰人开始广泛在台湾岛上推广荷兰文写作,尤其是根据是年荷兰台湾总督写给东印度公司的报告称,荷兰当局对台湾岛上的高山族部落进行过全面调查,皈依基督教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而尤其是最早征服的新港社地区,人口竟然高达百分之八十五。虽然台湾岛上的汉族,因为其传统文化的影响,很难立刻开展奴化教育,但是按照荷兰台湾总督在公文里说的原话讲:“那是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做的工作了。”
对于台湾的归属来说,这其实才是最危险的事情,如果在这个小岛上,荷兰人成功完成他们的奴化教育,那么他们占据台湾的事实,也将彻底的板上钉钉。和中国大陆的血缘纽带,更会遭到彻底的剪断。这段时期里,明清双方忙活着改朝换代的战争,谁也没有力量顾忌台湾,在台的各族同胞遭到血腥的杀戮和压榨,台湾的归属命运,似乎正向着荷兰人期待的方向滑行着。
5国学推广功业大
随着1662年,南明永历王朝延平郡王郑成功跨海东征,彻底击败盘踞台湾岛的荷兰殖民者,沦陷三十八年的台湾国土,就此彻底收复。而荷兰人苦心经营数十年的如意算盘,也就此彻底落空。
但荷兰人残暴统治的后遗症,却在很长的时间里,并没有消除:荷兰政府几十年“去中国化”教育所赐,光复初期的台湾,殖民统治痕迹依然很重,当时如新港社,麻豆社等地的高山族部落,几乎都有会说荷兰语的,甚至生活习惯也严重荷兰化。
这样严峻的局面,在郑成功收复台湾早期,并未得到重视。而在郑成功过世,其子郑经执政台湾时期,彼时台湾“总制使”,小说《鹿鼎记》中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原型陈永华,终于因此做出了一件影响台湾历史走向的大事:推广文教。
从南明永历十九年(1665年)起,陈永华建议在台湾“设宗庙,立学校”,将儒家文化在台湾岛广为传播。这条重要的建议,起初遭到郑氏上下的反对,当时明郑政权的重臣们,大多是些文化水平低下的兵将,既认识不到教育的重要,更担心文教大小,会危及武将地位。甚至郑经本人也认为,此时台湾人口稀少,立足未稳,外加经济困难,还不是发展教育的时候。但陈永华据理力争,力陈教育可以“以收人才,庶国有贤士,邦本自固,而世运日昌矣”。一番力争,最终说服了郑经。
是年,东宁府立起了台湾历史上第一座孔庙,陈永华兼职为台湾“教谕”,即明郑政权的“教育部长”,随后一整套教育体系在台湾建立:中央设国子监,地方上设府学,州学,县学,并在高山族聚居区设立“小学”,在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儒家文化。同时建立一整套科举制度,分州试,府试,院试,中国封建王朝的科举制度和教育体系,被他全盘移植到了台湾。除了移植之外,陈永华还有创新,他出台了具有台湾特色的义务教育法令,凡是送孩子读书的家庭,一律减免赋税,各州县每年更要选拔家庭贫困且勤奋好学的子弟,由政府补贴读书。同时在沿海各地广泛招募文士,来台任教。中华的正统文化,从此在被视为“蛮荒之地”的台湾岛正式确立,郑经统治台湾的十八年里,台湾岛掀起了“自是始奋学”的热潮,且并不因后来台湾政权的变化而中断。今天台湾岛的国学昌隆,文化繁盛,也同样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