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华历史知识从这里搜一搜
当前位置:历史网 > 大事件

大事件

最高法:事业单位人员脱产学习违约离职需担责

2026-07-30
2026年7月29日(农历2026年6月16日),最高法:事业单位人员脱产学习后违约离职需担责。
  最高法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学习后不返岗,需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时间2026年7月29日,据最高人民法院7月2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明确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事业单位请求其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规则,有利于事业单位聚焦关键岗位、紧缺专业、核心业务,畅通真正愿意扎根岗位、潜心干事的工作人员获得提升素质的渠道,使学历教育成为补齐能力短板、强化队伍支撑的重要举措。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为事业单位提供劳动的,可以作为酌减其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责任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