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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协副主席金之镇被“双开”

2026-05-08
2026年5月7日(农历2026年3月21日),新疆政协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新疆政协副主席金之镇被“双开”。
  北京时间2026年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5-07上午10:00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之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管家式”服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之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之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1-01中午11:00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金之镇个人资料简历:
  金之镇,男,回族,1970年7月生,江苏镇江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
  金之镇履历:
  1987.07-1991.08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91.08-1994.0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科技处办事员、科员(其间:1991.10-1992.09尼勒克县财政局企业股挂职锻炼)
  1994.05-1997.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商业处科员
  1997.07-1999.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市场处副主任科员
  1999.07-2001.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市场处主任科员(1999.03-2000.12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学习)
  2001.07-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副处长
  2005.01-2005.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5.08-2008.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其间:2006.02-2006.06天津大学新疆班学习;2006.12-2008.01挂职任吉木萨尔县委常委;2008.01-2008.12挂职任昌吉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12-2009.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研究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2009.12-2011.06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06-2012.06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新疆华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06-2012.09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2012.09-2013.06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3.06-2014.11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11-2016.07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07-2016.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区长人选(副厅长级)
  2016.08-201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副厅长级)
  2018.01-2018.0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8.08-2018.0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兵团第六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
  2018.09-2018.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兵团第六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
  2018.11-2019.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副州长、代理州长
  2019.01-2023.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政府州长
  2023.01-2023.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政府州长
  2023.03-2023.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23.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
  金之镇曾担任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01代表资格终止),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