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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徐佐受贿1.47亿余元被判无期

2025-12-13
2025年12月12日(农历2025年10月23日),中信集团原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一审宣判。
  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中信集团原副总经理徐佐一审被判无期。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2日,【公开宣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12傍晚17:10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一审宣判
  2025年12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对被告人徐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佐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4年,被告人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利特别巨大。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撤销荣誉】
  2025年11月,中国科协公告:鉴于徐佐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为维护全国创新争先奖的荣誉性、权威性、严肃性,经奖项主办单位研究决定,撤销徐佐所获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收回所获奖章、证书。
  【提起公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4-14上午10:45讯:检察机关依法对徐佐涉嫌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提起公诉
  记者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涉嫌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经营与中信戴卡同类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依法逮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1-06下午15:08讯:检察机关依法对徐佐决定逮捕
  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涉嫌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对徐佐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依法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12下午16:00讯:中信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污染任职企业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干部选拔和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大搞“靠企吃企”,违规经营任职企业同类营业,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徐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佐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罢免代表】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由河北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徐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罢免徐佐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徐佐的代表资格终止。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6-09傍晚18:00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徐佐个人资料简历:
  徐佐,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202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毕业于昆明工学院(现昆明理工大学)金属学及热处理专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9月13日资格终止)。
  徐佐履历:
  2019年6月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徐佐曾任渤海铝业有限公司生产部检验员,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质控部副科长、科长、销售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年11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3年6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6年10月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产业创新奖、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2019年06月,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2021年4月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
  2024年6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4月因涉嫌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辽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年11月被撤销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并收回奖章、证书。同年12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徐佐曾担任职务:
  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9月13日资格终止)。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