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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原副局长竟是涉黑头目(于涛简历)

2025-08-16
2025年8月15日(农历2025年闰6月22日),涉黑的哈尔滨公安局原副局长于涛被开除党籍,涉嫌受贿、行贿、徇私枉法犯罪。
  公安局原副局长,竟是涉黑头目!培植个人势力、擅权妄为、徇私枉法,妻子、姐姐同涉黑。
  北京时间2025年8月1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08月13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哈尔滨市公安局原二级巡视员于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公安局原二级巡视员于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涛身为公安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培植个人势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设立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助选,违规为本人、亲属及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送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为亲属提供的旅游安排;擅权妄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擅权滥权,大肆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徇私枉法;生活腐化堕落,贪图享乐,沉溺奢靡生活;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清廉龙江公众号)
  于涛个人资料简历:
  于涛,男,1962年6月出生于哈尔滨市,大学文化。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于涛履历:
  1981年,进入公安系统,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外勤民警、副所长。
  1996年,任道外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7年,他破获重大刑案13起。
  2000年,于涛破获“3·15”系列特大拐卖人口案,破获各类有影响的刑事案件39起。
  2004年,于涛调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分局局长。
  2009年5月,于涛被任命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1年,成为哈尔滨公安局副局长。
  曾任道外区工商局科员,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秘书科科员、东莱派出所民警、前进派出所副所长、副教导员、南马派出所副所长、前进派出所副教导员、教导员、道外分局刑警队队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正处级)。
  2019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巡视员。
  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
  (综合自百度百科)
  2024年10月14日,鸡西市警方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哈尔滨市于涛、张绪霞、于波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称,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鸡西市公安局打掉了哈尔滨市以于涛、张绪霞、于波为首,张有明、杨兴武、齐宝、门彦秋、方翠英、石生魁、张宏、高超等人组成的涉嫌黑恶违法犯罪集团。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该犯罪集团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鸡西市公安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集团成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如查证属实,将视情况予以一万至十万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