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受审: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苏景华简历)
2025-08-10
2025年8月9日(农历2025年闰6月16日),面对庭审,原延边州副州长苏景华: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延边州原副州长苏景华:“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北京时间2025年8月9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9日报道,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在受审时,用连续三个“我错了”开始法庭最后陈述。
【依法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1-14傍晚18:59讯: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景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滥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亲清”不分,长期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称兄道弟,将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景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免去职务】
2024年7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苏景华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4-08上午07:30讯: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省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苏景华个人资料简历:
苏景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
2025年4月,苏景华案正式开庭审理,苏景华当庭认罪悔罪。
苏景华履历:
1982.08-1984.08延边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4.08-1986.11吉林省敦化六中教员、团委书记、教导处副主任
1986.11-1988.03吉林省敦化市黑石中学副校长、党支部书记
1988.03-1990.01吉林省敦化市教委普教课视导员
1990.01-1993.08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3.08-1994.09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4.09-1997.10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8.08-2000.05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政委
2000.05-2000.06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0.06-2001.10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1.10-2002.09吉林省敦化市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敦化市法院院长
2002.09-2003.04吉林省敦化市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4-2004.09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09-2005.12吉林省敦化市委副书记、敦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5.12-2006.08吉林省敦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08-2008.01吉林省敦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01-2010.05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县级)
2010.05-2012.04吉林省延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2012.04-2013.08吉林省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2013.08-2016.03吉林省珲春市委副书记、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6.03-2019.08吉林省汪清县委书记
2019.08-2021.07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汪清县委书记
2021.07-2021.11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
2021.11-2024.07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
延边州原副州长苏景华:“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北京时间2025年8月9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9日报道,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在受审时,用连续三个“我错了”开始法庭最后陈述。
【依法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1-14傍晚18:59讯: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景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滥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亲清”不分,长期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称兄道弟,将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景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免去职务】
2024年7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苏景华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4-08上午07:30讯: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省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苏景华个人资料简历:
苏景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
2025年4月,苏景华案正式开庭审理,苏景华当庭认罪悔罪。
苏景华履历:
1982.08-1984.08延边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4.08-1986.11吉林省敦化六中教员、团委书记、教导处副主任
1986.11-1988.03吉林省敦化市黑石中学副校长、党支部书记
1988.03-1990.01吉林省敦化市教委普教课视导员
1990.01-1993.08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3.08-1994.09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4.09-1997.10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8.08-2000.05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政委
2000.05-2000.06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0.06-2001.10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1.10-2002.09吉林省敦化市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敦化市法院院长
2002.09-2003.04吉林省敦化市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4-2004.09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09-2005.12吉林省敦化市委副书记、敦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5.12-2006.08吉林省敦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08-2008.01吉林省敦化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01-2010.05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县级)
2010.05-2012.04吉林省延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2012.04-2013.08吉林省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2013.08-2016.03吉林省珲春市委副书记、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6.03-2019.08吉林省汪清县委书记
2019.08-2021.07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汪清县委书记
2021.07-2021.11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
2021.11-2024.07吉林省延边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