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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明被判死缓(附简历)

2025-08-09
2025年8月4日(农历2025年闰6月11日),原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项明,终身监禁。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8月4日,【一审宣判】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2-23晚上20:55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被开除党籍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正局级)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项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将由个人支付的装修费用由他人支付,借用他人住房未支付租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分配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巨额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项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项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北京市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4-23傍晚18:00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项明个人资料简历:
  项明,男,1952年3月生,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2年12月23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项明(正局级)开除党籍处分。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项明履历:
  项明早年在内蒙古插队,回北京后曾任小学教师。
  1979年海淀检察院恢复重建,项明进入检察机关,并长期从事起诉、反贪等业务。
  1994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03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