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院:秦如培受贿2.16亿余元一审被判死缓
2025-08-07
2025年8月6日(农历2025年闰6月13日),非法收受财物2.16亿余元,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2.16亿余元,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8月6日,【一审宣判】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8月6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2025年8月6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如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如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德阳中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2-16上午10:20讯: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如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如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1-04下午15:2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秦如培决定逮捕
【逮捕决定】
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如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0-11傍晚18:00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依法双开】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如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如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4-16晚上20:00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
【审查调查】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秦如培简历个人资料:
秦如培,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贵州江口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项目管理硕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秦如培履历:
1979.09-1983.08贵州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4.03贵州省江口县农业局干部
1984.03-1985.02贵州省江县科委干部
1985.02-1989.02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技校团委书记、政教处主任
1989.02-1990.02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1990.02-1991.0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干部
1991.03-1992.0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2.01-1994.0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黔陶乡党委书记
1994.01-1996.1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副书记(其间:1995.03-1995.07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11-1998.02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8.02-1998.0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
1998.03-2000.05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9.10-2000.01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现代公共管理党政干部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0.05-2002.0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1999.10-2001.10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行政管理学专业课程班学习)
2002.03-2002.04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白云区委书记
2002.04-2002.05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白云区委书记
2002.05-2003.11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11-2004.09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秘书长
2004.09-2006.08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4.04-2006.03贵州工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习,获项目管理硕士学位)
2006.08-2006.11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
2006.11-2008.05贵州省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8.05-2012.01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
2012.01-2012.04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
2012.04-2012.05贵州省委常委、毕节市委书记
2012.05-2012.07贵州省委常委
2012.07-2013.07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07-2015.04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15.04-2018.01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2016.04任)
2018.01-2018.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广西行政学院院长(2018.02兼)
2018.09-2021.1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广西行政学院院长(兼,至2021.04),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21.11-2022.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22.01-2023.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2023.01-2024.0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秦如培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年8月终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六届理事。
(综合自百度百科)
受贿2.16亿余元,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8月6日,【一审宣判】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8月6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2025年8月6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如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如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德阳中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2-16上午10:20讯: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如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如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1-04下午15:2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秦如培决定逮捕
【逮捕决定】
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如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0-11傍晚18:00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依法双开】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如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如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4-16晚上20:00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
【审查调查】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秦如培简历个人资料:
秦如培,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贵州江口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项目管理硕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秦如培履历:
1979.09-1983.08贵州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4.03贵州省江口县农业局干部
1984.03-1985.02贵州省江县科委干部
1985.02-1989.02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技校团委书记、政教处主任
1989.02-1990.02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1990.02-1991.0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干部
1991.03-1992.0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2.01-1994.0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黔陶乡党委书记
1994.01-1996.11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副书记(其间:1995.03-1995.07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11-1998.02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8.02-1998.0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
1998.03-2000.05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9.10-2000.01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现代公共管理党政干部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0.05-2002.0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1999.10-2001.10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行政管理学专业课程班学习)
2002.03-2002.04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白云区委书记
2002.04-2002.05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白云区委书记
2002.05-2003.11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11-2004.09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秘书长
2004.09-2006.08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4.04-2006.03贵州工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习,获项目管理硕士学位)
2006.08-2006.11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
2006.11-2008.05贵州省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8.05-2012.01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
2012.01-2012.04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
2012.04-2012.05贵州省委常委、毕节市委书记
2012.05-2012.07贵州省委常委
2012.07-2013.07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07-2015.04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15.04-2018.01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2016.04任)
2018.01-2018.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广西行政学院院长(2018.02兼)
2018.09-2021.1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广西行政学院院长(兼,至2021.04),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21.11-2022.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22.01-2023.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2023.01-2024.0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秦如培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年8月终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六届理事。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