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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是如何统治全国的?秦朝的官制是怎样的?

2024-07-14

  秦朝(前221年~前207年)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五百年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封建王朝,秦国统治天下的手段,其实可以概括为两个词:郡县制和三公九卿制。

  这两个制度,一个是国家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一个是中央官制。正是靠着这两种制度,秦国高层从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直接管理到秦国境内的每一个百姓,每一件事。

  而且从一个普通老百姓,到高高在上的秦始皇,这其中其实只需要经过不超过六个人的汇报,就可以进行沟通了。

  这显然是一种很高效的中央集权方式。

  或许,和后世有些朝代相比,秦朝的这套制度,有点略显粗糙。但作为第一个统治这么大疆域的王朝,秦国做的其实已经很好了。而且,秦朝的这些制度,对于后世的那些王朝来说,也是一个最重要的参考案例,极具教育意义。

  先说秦朝的中央官制。

  在秦朝中央,权力最大的,自然就是皇帝本人了。皇帝本人至高无上,拥有绝对的权力,这在任何一个古代王朝,都是通用的。

  而在皇帝之下,权力最大的,则是丞相、太尉以及御史大夫。这就是秦朝的三公。

  在秦朝中央,丞相负责日常的行政工作,负责直接领导百官,处理正常的国家政务。太尉是国家的最高军事主官,全权负责国家军事。

  御史大夫则是负责监察,理论上来说,所有的秦朝官员,包括丞相和太尉,都在御史大夫以及其下辖官员的监察范围之内。而御史大夫的麾下,则是又分了御史中丞、侍御史和监御史。

  御史中丞可以理解成皇帝的秘书,负责做一些文案工作,监察各种制度和政策方面的问题。侍御史负责监察中央官员,监御史则是负责监察地方官员。

  简单来说,秦朝的中央政府,实行了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的制度,最大程度上避免权力过度集中。而且,在政府实际运转的时候,秦朝中央更是用了多种办法,来限制高层官员的权力。

  比如秦朝虽然理论上有太尉这个官职,但是却没有人真正担任过。在秦朝十多年的历史上,有资格担任这个职位的顶级名将,其实并不算少。帮秦始皇横扫天下的王翦,平定魏国和齐国的王贲,率兵在北方常年抵御匈奴的蒙恬,这几位顶级名将,其实都有资格去坐太尉这个位置。

  但是,在秦朝历史上,却偏偏从来没人真正做过太尉。包括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其实也没有人真正全权负责秦国的军事。秦国的军事最高指挥官,一直都是历代秦王本人,等于是秦王自己做了太尉。

  而在实际战争当中,秦国的军队,则往往是由丞相、将军、庶长、大良造、五大夫或者客卿来统领的。这些官职虽然有权统领军队,但他们统领军队的权力,确实暂时性的。一旦打完了仗,回头还得把兵权交回去,而不像太尉,可以长时间拥有兵权。

  再加上秦朝统一天下之前,国家基本没有常设军队。都是要打仗的时候,直接募集适龄百姓来参军。这样一来,就可以尽量避免军中固化,避免某个将军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大将拥兵自重,造反篡位的事情,自然就很难发生了。

  而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丞相,也不是一个人来担任的。秦朝在丞相一职上,一直设立左右丞相各一人,等于是有两个人共同分摊了丞相的行政权力,这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行政权力过于集中。

  至于负责监察的御史大夫,从等级上来说,其实要比太尉和丞相,稍低半个档次。太尉和丞相的俸禄,都是一万石;而御史大夫,则是两千五百石。同时,御史大夫往往被视作丞相的候选人。一般都是老丞相退休之后,由御史大夫接班,做新的丞相。

  而在这三个最高官职之下,便是所谓的九卿了。

  九卿指的是九个官职,分别是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以及少府。

  如果类比后世的话,奉常相当于是明清时期的礼部尚书,管各种礼仪方面的事情;郎中令相当于是中央警卫团团长;卫尉相当于首都军区最高负责人;太仆管理各种和马有关的事情,近似于现代的交通部部长;廷尉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负责司法审判。

  典客相当于今天的外交部部长,以及民族事务管理部的负责人。宗正是专门负责和皇族有关的事情,这个官职现代已经没有了。

  治粟内史相当于是今天的农业部部长,加上财政部部长。既要管全国的农业生产,同时也要管收税和财政问题。少府则是相当于今天的自然资源部部长,再加上工业部部长。

  秦朝的中央事务,基本上可以由三公九卿来负责。以秦朝的情况来说,基本上很难找出什么事情,超出这十二个职位的职权范围了。所以,三公九卿,基本上可以把所有中央工作,都给管明白了。

  在地方上,秦朝又施行了郡县制。郡就相当于是今天的省,而县则是相当于今天的市。在地方上,秦朝同样也是执行了三权分立政策。郡守和县令,一般只有行政权,相当于是中央的丞相。郡尉和县尉,负责管理当地的军事。郡监和中央派下来的那些监御史,则是负责监察。

  而且,郡县两级的官员,是由中央直接任命的。这两个级别的官员,必须经过中央审核之后,理论上来说,得由皇帝本人签字之后,才能被正式任命。如此一来,皇帝本人就可以把全国的任免权,都给抓到自己的手里了。

  另外,郡县制在行政级别上,虽然是两级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县下面其实还有行政单位。不过到了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因为规模太小,所以就没必要在执行三权分立了。在县以下的单位,基本上没有军事官员。

  县下面的行政单位,是乡。秦朝在乡这个行政级别,好像没有乡长这个说法,只有三老、啬夫和游徼这么几个官职。三老负责教育,相当于今天的乡教育局局长;啬夫管诉讼和收税,相当于今天的乡级法院院长,以及乡税务局局长。游徼负责当地的治安,相当于今天的乡公安ju局长。

  而且,因为古代的通讯手段比较差,中央对地方的统治越细微,统治成本就会越高。所以,秦朝的时候,中央只管到县这个行政级别。县以下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地方上自己任命的。

  乡下面的行政单位,叫做里,可以理解成今天的村。里长就是今天的村长。因为到了里这个级别,已经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搞那么多官职了,所以基本上都是由里长来管理了。同时,里长下面,会管几个亭长,负责当地治安。

  比如说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在秦朝的时候,就是一个基层亭长。正是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导致刘邦在当地认识了不少灰色人员,有着很广泛的人脉。等到后来秦朝末年的时候,刘邦就是靠着自己的人脉,笼络了一些人,这才有了自己最初的起义班底。

  所以,一个秦朝的老百姓,如果想把自己的意见,传递给高高在上的秦始皇,理论上来说,只要通过六个人就可以了。这六个人分别是亭长、里长、三老、县令、郡守、御史大夫。

  现代有一个著名的六人理论,指的是任意两个人之间,可以通过最多六个人来建立起联系。这个理论在现代基本已经得到了证实,哪怕是不同国家的两个人,其实也可以通过最多六个人的传递之后,取得联系。

  而在秦朝,秦始皇或许不知道这个六人理论,但他建立起来的这个制度,却完全符合这个理论。正是靠着这套高效的统治制度,秦朝才能把自己的统治,深入到帝国的每一个人,每一个角落。

  也正是因为这套制度比较高效,所以后来施行这套制度的秦朝和汉朝,才能长时间维持一个超大的版图。如果没有这种高效的统治制度,想要建立起一个大一统国家,显然是天方夜谭。

  不得不说,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古人,在制定这些制度方面,真的是非常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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