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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过后,清朝官员将治河银两全部瓜分,不同流合污反被革职

2022-05-19

治理河患是历朝历代的一项大工程,投入财力、人力巨大。老百姓怕水灾,但是很多官员却并不怕,有的甚至还盼着水灾。因为治理水灾尤其是负责水利工程油水极大,可以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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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河道总督白钟山负责江南河道治理。这小子一上任就掉进了钱眼,借各种名目贪污敛财,先后贪污河道治理工程款十余万两。为掩人耳目和以钱生钱,他将钱存在商人手中生利,在淮北商人程致中处存二万两,程容德处存二万两,当铺老板汪绍衣处存四万两。又商人程迁益代存白钟山银二万两,代为生运。幸好乾隆初年吏治还没坏到极致,最终案发,乾隆皇帝大怒,将其革职,然后派人将其押往正在施工的河道工地做苦役。这位河道大人与原来他压迫的民工一起抗石头去了。

这还是清朝前期,到了清朝后期,吏治败坏已极,河道贪污就已经是半公开的了。清代道光、咸丰年间,著名的清官苏廷魁河道总督,适值黄河在河南境内决口。苏廷魁便与河南巡抚联合向中央奏请100万两治河。银子到后,苏廷魁“亲督工。买料俱亲经手”,结果省下很多银两,完工后结余30万两之多。河南巡抚当然是见钱眼开,主张官员一起瓜分。苏廷魁是位正直的官员,坚持将余款上缴国库。河南巡抚等一干大小官员自是恼怒异常,河南巡抚甚至因为“未遂其欲,恨甚……弹奏之”。

这么多银子上缴国库,地方官自然恨之入骨,但户部的官员应该很高兴了吧?非也,户部官员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为什么呢?因为“向来河工告成,无不浮冒虚报者,利得十分之七,大小瓜分,以三分贿部,遂不驳。今苏公缴还余银,除此陋规,部中亦恨。”原来,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剩下的银子要全部瓜分,其中三分之一要送给户部官员,现在苏廷魁破坏了规矩,断了人家的财路,人家当然是恨得牙根痒痒。

于是,户部官员也开始想办法了,他们想方设法在苏廷魁的奏折里挑毛病,找出“不合例数条”,与河南巡抚一同参劾苏廷魁。最终这位不愿腐败的官员竟被革职了。后来有一位叫任道镕的河南巡抚,在任时正值黄河决口,他堵住决口后与苏廷魁一样“请缴余银”,其结果亦是“被弹劾,革职去。”

在污秽横行的清朝官场之中,清官想要显出自己的清廉,当然是犯了众怒。违背这个圈子内的“游戏规则”,那些贪官怎能让他们安生呢?只有大家都腐败,腐败者才有可能在心里上获得安全感嘛!水就是财,水灾就是来财,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哪个官员会认真治理水患呢?这些腐败官员甚至希望来水灾,只是苦了老百姓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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